国标代码:13804
湖南省代码:4716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北大道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01单招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5年湖南单招总计划数为300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40人,实际单招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其中艺术设计学院单招总计划数为1000人,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280人,艺术设计专业240人,室内艺术设计专业240人,动漫设计专业200人,文化创意与策划专业40人。
02报名对象及方法
·报名对象
高职单招对象为符合我省2025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其中,退役军人的身份认定须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该类考生的资格审核证明材料在2月22日之前由考生提供给我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认定。不能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往届生身份报考。
·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月18日—2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 APP (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03报考流程
1.资格认定
退役军人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我校审核,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退役军人考生资格证明材料。所有退役军人考生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湖南省2025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同时提供退出现役证(转业证)。
(2)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考生须在2025年2月22日8:00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交由我校招生就业指导处109办公室审核(具体联系方式:花老师15274977031)。
2.自助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费缴纳时间为2025年3月1日-3月2日,缴纳方式为: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安排考场,不得参加我校单招考试及录取。
3.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5年3月6日-7日登录我校招生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第二志愿考生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学校另行公布。缴费咨询电话:0730-8675212,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0730-8886309。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单独招生网,网址:https://zsc.hnvc.net.cn
04考试形式与考试时间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原始有效成绩(不含补考)代替。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分别采取笔试、实践操作、技能展示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第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学校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分别采取笔试、实践操作、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第三类:退役军人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参照上述第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式,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1.报名对象
我校针对第二类考生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为闭卷笔试方式。我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组采取以下方式:
专业组A、B的专业,采取笔试+技能展示的方式考察;
专业组C的专业,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察:
2.考试时间(最终以准考证考试时间为准)
3月8日-3月9日
3.考试内容
我校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的职业技能测试分别进行命题。我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我校官网上进行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上述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第三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对于报考我校第一类、第二类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
5.免试及优惠政策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025年2月24日8:00前,通过现场提交方式,将相关申请材料(含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审批表等相关材料)报我校的行政楼109办公室审核。免试录取考生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05录取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2.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3.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4.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给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各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5人。
(2)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5.对于第一类、第二类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测试总分。
6.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s://zsc.hnvc.net.cn)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7.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8.退役军人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退役军人考生录取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9.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06附则
1、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4、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